“沈某久战沙场,不再青春,现如今的身子骨,早不如以前。如今避世燊州,也是万岁爷体谅,容沈某偏安一隅,在此安稳养老。沈某自是感恩戴德,此种恩情永世不忘。
国舅爷说燊州城穷乡僻壤,民风彪悍,沈某却不敢苟同。
小是小些,却四通八达,商贸繁荣;偏是偏些,却紧邻北闵,两国边界......”
沈铎严话说一半,抬眸看向王国舅。
王国舅被沈铎严暗怼几句,一张圆盘脸涨成了猪肝色。
王国舅五十来岁,比之沈铎严大了十几二十岁。
在他心里,可从未觉得自己老。偏眼前这个年轻人,话里话外总是提起年龄这个话题。
穷人面前莫哭穷;矮人面前莫说矬;胖人面前别提喘;比自己大的人面前,千万莫提老字。
一个“老”字,让王国舅一口老血堵在胸口。
王国舅可从不觉得自己老。他觉得自己正值壮年,正前途似锦。
扶着太子登上皇位,过上几年,待权势稳妥之后,一脚把太子踹下去,自己临朝称帝。
高坐龙椅,百官朝拜,万民敬仰,这才是王国舅的雄图大略。
竟然敢说他老?
如若不是看你姓沈的能打仗,才不会屈尊降贵跑到燊州前来相请。
王国舅心火燎原,端起茶碗,猛灌了两口热茶。
送走王国舅,沈铎严沉着脸吩咐得易:“近些日子,把伯思、仲熠和彩之三人都拘在府内,没我命令,不得随意出门。”
得易点头,却也不服道:“一个王国舅,不过只带了几十个随从而已,且都是些软脚虾,赵山那水平都能以一敌五,想必他们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沈铎严沉色看他一眼,反问道:“阴沟里翻船,大意失荆州,素来兵败皆因轻敌。这点道理,你总该懂。”
一句话,得易脸涨得通红,自是不敢反驳,忙下去安排吩咐。
沈铎严并非有意让得易难看,只是眼下情形,并非如得易看到的那般轻巧。
名义上王国舅前来给太子当说客,只怕在此之前,对于燊州、对于沈家,太子心中已经有了大概判断。
容不容他,如何容他,也都有了初步打算。
王国舅今日话说一半,没说出口的另一半,才是最重要的。
沈铎严自然不会给太子卖命,严词拒绝了王国舅的邀约。老家伙恼羞成怒,回去添油加醋在太子面前一说,太子如果糊涂,定然风云又起。
正面碰撞,他自是不怕。此处离玉昭不过几百里,即便大势已去,他还有退路。
只是,暗箭难防。
太子和王国舅,一看便是阴暗诡计之人。
沈铎严不得不防。
沈铎严思量清楚,再抬眸时,一双眼睛如黑曜石一般,熠熠生辉。
宝珠蒙尘,再见天日时,必然光彩照人;
嗜血将军,再现杀机时,杀伐狠绝自然不可估量。
门外赵山慌忙回禀:“王爷,出大事了。”
“什么事儿?”
“二公子,他......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