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方面,她需要减少外出,以免被人撞见。因而只能每周寻一天时间,趁天色未亮翻墙而出,去早市采购一周的食物,并且尽量选些好储备的食材。
学习方面,朝凤中学在高二时便已经教授完高三的书本,这似乎是所有名校的约定俗成。到了高三,便是对前两年所学知识一轮又一轮的复习。
高招娣的自学能力很强,再加上沈凤明帮忙,隔几天便将整理好的复习资料包裹在垃圾袋内,通过小院石墙上的镂空雕花窗投入院内,高招娣在夜半时再出来拿取。
确定一切可行后,高招娣先是假意被父母的“晓之以情”说动,做出妥协姿态,但表现出精神不振、郁郁寡欢的模样。
紧接着,她又表演出和弟弟一样的“精神问题”,将弟弟“时不时发疯”模仿得惟妙惟肖,并配以轻生、自残的假象,让父母信以为真。
最后趁父母不注意,连夜离开了其居住的小卖部,造成疯癫后走失的假象。
为了更显真实,她除了自己的私房钱,所有东西都没有带走。至于书本、复习资料,她早在最初萌生计划时,便逐步替换。
高招娣如愿以偿的“人间蒸发”。
其父母也报过警,寻过人,但那个年代,并没有如今无处不在的“天眼”,以及普及的联网,寻人的最高手段无非是电线杆上贴寻人启事。
高招娣失踪和大多失踪案件一样,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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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娣“失踪”后,沈凤明每周都会抽时间来看她。送资料,送物资,一起复习。
高招娣总笑说,他们两个好似一个人,沈凤明是生活在白天里的,自己是生活在黑夜里的。
高招娣“失踪”的第三个月,她神秘兮兮地拿出一张百家姓,要沈凤明挑选。
沈凤明不解,但最后选了“上官”。没什么特殊意义,纯粹就是觉得这复姓好听又独特。
高招娣则取了“一梦”的名字,人生走一遭,或许都是黄粱一梦。
高招娣找到了黑市“□□”的途径,一张崭新的“上官一梦”的身份证便诞生了。
高招娣笑着说:“以后,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高招娣了。”
沈凤明由衷地为高招娣开心。
高招娣说,她已经找好了要北上的城市和大学,她要在高考前,提前三个月去准备和落脚。
沈凤明很失落,这意味着最后半年,两人不能在一起了。
高招娣察觉出对方的情绪,安抚道:“我先去寻找自由的天空,等你高考结束,就能来投奔我了。”
两人互相许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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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娣离开那天,沈凤明如约要去送行,却被刘毅成叫住。
他要沈凤明晚上到西翼楼的舞蹈教室,他要给对方进行舞蹈“补习”。可想而知,对方又要做什么龌龊事。
沈凤明送别高招娣时,满脸心思,被高招娣察觉了。
高招娣百般询问,沈凤明却始终摇头。
在高招娣要登上火车的前一刻,沈凤明终于没忍住,泪如雨下。
她唯一的依靠就要走了,从此之后,凤凰无处寻梧桐,她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恶意。
高招娣拥抱住哭成泪人的沈凤明。
眼泪一泻千里下,沈凤明也终于说出了埋藏于心底的秘密。
高招娣万般震惊。
她不可思议,沈凤明能对此一字未提。
她怒气冲霄,刘毅成竟如此人面兽心。
她没有登上火车,她要和沈凤明讨回说法。
沈凤明制止了高招娣。
一来高招娣身份敏感,若露脸,恐怕会被抓回去嫁给丧偶老男人;
二来刘毅成不说位高权重,其背景势力手段,都不是他们两个小女生能够匹敌的。
高招娣垂眸不语。
就在沈凤明以为对方要从长计议时,高招娣却说,“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彻底解决人渣。”
起初沈凤明没理解,直到高招娣在回程途经的市场上买了一条麻绳。
沈凤明吓得失言,只能抱住高招娣不让其做糊涂事。
高招娣却说,唯有人渣彻底消失,她才能安心离开。况且解决完人渣后,她便远走高飞,警方查不到痕迹。
为了不让沈凤明事后被牵扯其中,她让沈凤明呆在宿舍,不要外出。她则穿着沈凤明的校服,打扮成沈凤明模样,亲自去会那只禽兽。等她办完事后,她会在操场的路灯下挂一块红绸,然后搭乘凌晨的火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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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成约的是晚上十一点。
沈凤明在宿舍床上辗转反侧。
她时不时蹑手蹑脚下床,走到窗边,遥望操场,却始终没有看到红绸挂起。
等到半夜两点,沈凤明终于按捺不住。
她摸找出水果刀,悄悄走出宿舍,去往西翼楼。
深夜的校园静悄悄的,仅有几盏通宵的路灯。
沈凤明凭借走道安全提示牌的幽光,摸到了舞蹈教室。
她从窗外向内探,看到了此生最惧怕的一幕。在今后的每个深夜,都出现在她的梦魇里。
高招娣被吊在了天花板上,尸体在夜风里轻轻摇晃。
挂着高招娣的麻绳,赫然是他们下午采购的那条。
沈凤明不顾一切冲进教室,抱住尸体,尸体早已冰凉。
她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室,痛哭流涕。
她能想象发生了什么。
高招娣扮演成她,打算趁刘毅成不备,将其勒死。却没想最终被刘毅成反杀,并伪装成上吊自杀。
沈凤明呆坐在尸体下,整个人六神无主。她的思绪变成了一瓣瓣破碎的雪花,雪花里有她和高招娣的点点滴滴,却在落地时化成水消逝。
窗外,天际处泛起鱼肚白。
她一坐便是三个小时。
她听到门外有响动,她以为是刘毅成回来,抽出水果刀,躲在舞蹈室音响台下方,打算和刘毅成鱼死网破。
然而来的人并非刘毅成,沈凤明认识,是高招娣的弟弟高德,一个傻子。
高招娣曾说过,她的傻子弟弟喜欢在天黑和天亮时四处溜达,吓人一跳,却在正午时一睡四五个小时。
傻子疯疯癫癫地走进门,完全没有看到沈凤明,嘴里唱着不成曲调的歌。
沈凤明从音响台探出头,却见傻子正对着高招娣的尸体上下其手,嘴角带着淫邪的笑容。
沈凤明想到,女生宿舍曾有不少人向学校反映,傻子跟踪骚扰女生,从宿舍阳台外勾女生内衣。
这个年纪的男生,即便智商低下,荷尔蒙冲动却无法抑制。
只是沈凤明没想到,傻子连自己亲姐姐也下得去手。
那一刻,沈凤明有想先捅死眼前这个智障的冲动,毕竟高招娣人生的不幸,几乎都来自于她的原生家庭。
就在她要动手时,傻子却转身离去,唱着歌嘻嘻哈哈走出教室。
沈凤明没有追,因为她最想报复的人,必然是直接害死高招娣的刘毅成。
她从教室出来,下楼来到停车场。
她不能让高招娣的尸体再受侮辱。
她戴上手套,从垃圾场找了两个食堂废弃的食用油桶和一条管子,回到停车场,将学校两辆一直停放在车场的公务车撬开汽油盖,利用大气压和负压作用,盗取了内里的汽油。
她回到教室,拥抱了高招娣许久,阖上对方的眼,将汽油泼于上方,用打火机点燃。
火焰熊熊燃烧,沈凤明心底复仇的火焰也越来越旺。
她走出教室,看到了再度返回的傻子,她闪进对方视野盲区。
傻子看到燃烧的姐姐,举着地上沈凤明丢弃的打火机,吱吱呀呀地围着高招娣不停转圈。
沈凤明没再停留,她离开西翼楼,丢弃掉油桶,没敢回宿舍,最终选择回到高招娣藏居的无人小院。
她在房间内发呆了一周。几乎滴水未进,每天痴痴地看着地板。
看室外的光穿过门缝,在老式拼花地板上蔓延又缩回的光影。
那是这栋屋子唯一未被密封的光源。
可她连生命里最后一道光,也没有了。
一周后的傍晚,她如行尸走肉般走出屋子,连路灯昏暗的光,都让长居黑暗的眼感觉无比刺痛。
她蓬头垢面,乱发遮住了大半张脸。
她经过一处报刊亭,瞟到了正热卖的报纸,主版的标题让她心底一颤。
她急忙买下了最近几日的本市日报,回到小院。翻看报纸后,她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了天。
“她”死了!
是的,警方将被烧焦的尸体判定为沈凤明。
那个年代,DNA检验技术还不普及,只用于大案要案。
高招娣的体型和她相似,血型和她一致。再加上舍友报告她当夜失踪,又连着几日没有上课,警方便判断被烧焦的死者是沈凤明。
知道真相的只有三个人。
沈凤明自己,傻子高德和凶手刘毅成。
傻子说不出真相,说了也无人相信。
刘毅成不可能会主动招供,也不会提供线索暴露自己。
至于她自己,她若要举证刘毅成,却没有实质性证据。
她该冒然“复活”,还是“顺势而死”?
沈凤明纠结了三天,最终选择抛弃掉沈凤明的身份。
她找出之前高招娣为了远行整理的行李,取出那张名为“上官一梦”的身份证,重新去到黑市,将身份证上的照片改成自己,将名字改成了“上官颐梦”。
我选的姓,你选的名,可惜人生一场大梦,你却无法体会,最终只能成为遗憾之梦。
梧桐已枯,凤凰也不必苟活。
沈凤明,就让她死了吧。
从今往后,只有上官颐梦,带着曾经美好的青葱岁月,深厚情谊和血海深仇,继续活在这荒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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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凤明北上,按照高招娣曾经预设的人生轨迹前行。
为了实现高招娣的梦想,她选择学医。
为了复仇大计,她开始逐步改变容貌。
十四年后,她重新考回了朝凤中学,以校医的身份。
她只想报复刘毅成,不曾想江尚午先跳了出来。
对方为非作歹、霸凌他人的模样,让她隐隐看到了刘毅成的身影。这样的人,将来只会比刘毅成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天,当江尚午来医务室,趾高气昂地表示要两盒感冒药时,她知道,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