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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了,礼物在我的旅行箱里,我现在取一下,你稍等我会”

过了有两三分钟,王现儒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正方形盒子走来,他把盒子放到小圆桌上,随后坐到躺椅上。

“你猜猜我给你准备的什么礼物。”王现儒望着路玉泽,一脸神秘道。

路玉泽看了一眼纸袋子,尝试性回答道:“巧克力”

王现儒摇了摇头。

“糖果”

王现儒还是摇了摇头。

“被子”

王现儒继续摇了摇头,他的眼神一直在往上抬。

可是他压根没有看懂意思,这么小个盒子还能装什么东西。

“”

“我抬头说让你提礼物的价格啊你可真是笨的可以了”在路玉泽一系列猜测后,王现儒实在忍受不了:这盒子里面装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很贵的。”

“你送我块腕表干嘛,不是一般只有情侣之间才送手表的吗

听到王现儒给他送表,路玉泽非常惊讶,忽然想到什么,立刻恶意的看着王现儒:“我跟你说,我是个纯直男,如果你对我有那种恶意的想法,我劝你立刻的把这个想法给斩切掉”

他猜测王现儒不会真的是个基佬吧,第一次在华夏卡森拍卖行门口与王现儒见面,他就觉得王现儒这个人是个基佬。

现在对方给他送表的行为,更让他更进一步,确信了自己心中的猜测。

“你赶紧给我滚蛋”

王现儒按耐住想要直接锤死眼前这个让人讨厌的人的想法,语气不善道。

他当时从家中快要出门时,忽然想到空着手就到人家的牧场去休假,是不是显得自己不太绅士,但又不知道该送些什么礼物给对方。

索性就从家中那个价值没有低于三万块钱放手表的柜子里,随便拿了一款百达翡丽的手表,决定当做到路玉泽牧场做客的礼物。

“真的没有别的想法”路玉泽看着王现儒,仍然有些不信道。

“爱要不要,送你这块表少说也在有三万美元呢,不要我继续拿回家里吃灰。”王现儒一副你真不识货的表情,作势就要拿回圆桌上的手表盒。

路玉泽一听到最少三万美元,立马眼疾手快还未等王现儒的手碰到腕表盒之前,就把盒子给抽走了。

“切,还以为你不要”王现儒说完继续躺回躺椅上,戴上墨镜,喝了一口果汁,静静的享受湖风吹来的凉爽。

第九十三章拜访贝尔的牧场

天空中布满清澈的蓝色,朵朵如的白云缓缓移动。

早上,路玉泽先和老帕克在小镇汇合,随后一同驱车来到了贝尔的牧场。

他这次把老帕克带上,是怕自己在贝尔的牧场参观学习时会遗漏一些重要的小细节上。

但老帕克就不同了,老帕克可以说是从小到大九一直都在牧场里摸爬滚打,在这些事情上,还是让老帕克来,他更放心。

把车停好,走下车,路玉泽就看到等候已久的贝尔,挥手道:“贝尔先生,好久不见。”

“哦,我的朋友“路”,我可等了你有一段时间了。”贝尔走近跟路玉泽轻抱了下,松开。

“跟我一起来的这位,名叫“帕克海森”,目前正全权替我管理银雪山牧场里所有的事物,也是我最信任的人之一。”路玉泽介绍车另一边的老帕克。

“嘿,贝尔先生,最近我一直听我的老板夸赞你是赏牛大赛的第七届冠军,我这辈子最佩服的就是在赏牛大赛获得冠军的人。”老帕克立刻把气氛给搞热,顺手把车门关上,接着走到路玉泽的身旁。

“这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贝尔嘴上说都是往事,但内心还是很高兴,没想到还有人认可自己,他忽然想道:“你们吃过早餐了吗,不如一起来吃早饭吧。”

老帕克出门前就吃过早饭了,所以就摇头拒绝了,但路玉泽一般早起都是空腹跑步,虽然他还没有吃早饭,不过并不饿。

不过贝尔的邀请让他盛情难却,路玉泽也不好意思拒绝,随后二人就跟着贝尔来到了他的家中。

走进贝尔的房子里,路玉泽的第一感觉就是房子略显陈旧,显然有些年头没有对房子进行翻修。

扫了一眼客厅,房子里处处显示着他的主人非常节约,许多的东西都已经跟房子一样的陈旧,甚至散发出一些腐朽的霉味,但还在继续它们的工作。

按照以往参加赏牛大赛并获得冠军的牧场,都会利用赏牛大赛的冠军名头,除了比赛的奖金之外,还会额外赚取丰厚的金钱。

但从以上几点来看,贝尔并不像是那种有很多钱的人,一路来看,贝尔牧场里的荷斯坦牛绝对是十分完美的,但衣食住行却没有多么奢侈。

三人坐到坐到沙发上,路玉泽把他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他准备的礼物是一瓶价值四百多美元的威士忌。

看到路玉泽居然给他准备了礼物,贝尔非常的高兴,接过来这瓶威士忌,嘴里道谢:“路,真是谢谢你,居然还给我带这种贵重的礼物。

我这辈子就有两个爱好,这第一个爱好呢,就是想饲养一辈子的荷斯坦牛,第二个爱好呢,就是每天喝上一瓶威士忌。”

路玉泽没想到自己随手准备的礼物,还碰上点了,虽然他准备的这瓶威士忌没有贵到上千美金,但这瓶价格已经达到四百美金,已经不算便宜了。

刚刚走进厨房的的贝尔,从厨房里端着了一个盘子与两个瓷碗,放到了路玉泽与老帕克面前,说道:“这是我亲手种植的小麦烤出来的吐司,而这热牛奶也是我今早刚挤的新鲜牛奶,两位请尝尝。”

虽然老帕克已经表明自己不饿,不过贝尔还是为老帕克准备一碗热牛奶。

路玉泽看着面前的几片小麦吐司面包与新鲜热牛奶,虽然简单,但还是能闻到一股牛奶的香醇与小麦的清香。

这没有掺过水的牛奶,就是比市面上那些加工过的牛奶要营养。

路玉泽在华夏到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过,早上喝牛奶一定要先吃点东西再喝,就先吃了一片吐司填填空空的肚子。

他用手指擦了擦嘴上遗留的吐司碎渣,随后端起呈着热牛奶的瓷碗,轻轻的喝了一口。

牛奶口感丝滑,奶香味十足,他这一口没停下来在见就少了小半碗的牛奶,他不舍放下:“贝尔先生,你牧场里的牛奶,可真是我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牛奶了。”

他可没有故意吹捧贝尔,在他小的时候,曾住在在一个很小的牧场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