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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道:“可昨晚我值了头班,睡觉前你还在茅屋里呢,还挨着我。”

我道:“我这不感到燥热,睡不着嘛,这才半夜搬过去的。”

表姐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还掩饰真以为姐看不出来是吗。从那你一脸满足的贱笑,我就猜得到啦。行啊臭小子,昨晚玩那么疯狂我梦里都听到声儿了”

我白了她一眼:“你八卦”

“哼”表姐一脸醋味地哼了我一声。

苏舞和我表姐在弄早饭,我则准备行馕。

为了顺利渗透,伪装成这个救援人员,我必须打扮得有点模样。虽然我们现在的条件非常有限,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装备,比如对讲机,无线电台等通讯设备,指北针,医药包等救援物品。

但我总不能背着个竹篓、穿些破衣服上路吧,这样的救援人员,也太寒碜了,根本就不像,容易让人质疑。

所以我决定用上那个背包,这个帆布做的背包,已经被我洗干净了,掏空里面的东西,换上几天食量的熟肉和饮用水,这现代化的物品背在身上,说自己是救援队的,还是有点像样的。

我表姐却觉得还不够像,说:“人家救援队,不都有个臂章标识的吗,这样才容易辨认嘛。”

我道:“这荒山野岭的,我又不是真的救援队,我从哪弄这臂章去”

表姐道:“我可以给你写一个呀”

我道:“这也能行”

表姐道:“怎么不行,我的字那么工整,我能写成印刷体一样的字给你看,你信不信”

我道:“就算如此,可我们也没有材料可以给你写呀难道你要画我脸上右脸写个救,额头写个援,左脸写个队”

我表姐将她那一块十分珍惜的丝巾取了出来,用匕首裁成长长的一条,道:“就用这个来吧”

好好一条丝巾,被她剪成两半,我看着都替她惋惜。道:“你裁出布来又有什么用,我们拿什么颜料来写呢”

表姐道:“这个也好办”

说着,就立马拿匕尖戳破她的右手中指。

我想阻止都来不及,埋怨道:“你干嘛呢,这样残害自己你要血作颜料,你跟我说呀”

我表姐彪悍地给了我一句:“用你的有什么用,你自己又写不好,难道让我一点点酱着你的血来写还不如我自己戳破手指,跟那水彩笔笔管一样,源源不断地供应墨汁呢”

我靠原来我表姐彪悍起来是这样的拿自己的手指当笔管

很快,表姐便在那块丝巾上,写下极其工整秀气的几个殷红血字:海上国际搜救中心

我并不知道海上救援队该叫什么称呼,有没有什么海上国际搜救中心。但就冲我表姐这几个工整的字,也足以以假乱真了。换别人,别人也肯定看不出来这有什么不对劲吧

这学霸就是学霸,写个字儿,都能比死我这种学渣

我忍着心疼等我表姐把这臂章弄好,然后立马就给她止血。

我拿起她那截白白嫩嫩,有点儿肉嘟嘟的中指,先用清水冲干净血渍,然后敷上止血生肌的草药。

表姐等那一副臂章晾干了,又亲自给我打在手臂上,道:“这样就好了,像模像样。臭小子你可一定要成功啊”

我握起她的手掌,郑重回道:“一定的就冲表姐你这幅血书,我也一定要成功,然后回来见你”

那边,苏舞已经盛出了早饭,叫我和表姐过去吃。看到我的殷红臂章,苏舞也是大大地称赞一番。

这一顿临别饭,苏舞给做得特别用心,蘑菇腿儿炖野猪肉,野猪腿浇蜂蜜汁。直吃得我肚子滚圆

本章完

第140章真枪实弹

吃过早饭。

苏舞和我表姐,一起将我送出这个山谷。

我止住两人,道:“回去吧,当心营地里那两个病人。”

两人不太乐意,但也知道已经送了挺远了,便又分别给我赠言,都是一些贴心关照的话儿。

我都点头应着,也给两人嘱咐了最后一句:“你们一定不能离开这里,无论我多久不回来,都千万别去找我,知道吗。咱们以半个月为限好不好,半个月我再没有消息,你们就原路回去,去找李志她们”

两人一听我这么说,都要哭了起来,表姐道:“臭小子你要这样,我们就不许你去了”

这些话,我本来也轻易不想说出口的,但到了这时候了,我再不交待清楚,我怕她们没有主张,到时慌手慌脚。更怕她们也回头去找我,自投罗网,自坏性命。

这一次行动,力量太过悬殊,我还是没有多大把握的,很可能我人救不出来,自己还得搭进去。

我安慰两人道:“我只是说万一,万一而已。万一要这样子,你们就一定要听我的话,好好活下去,懂吗。”

苏舞摇着头,扑入我怀里,哽咽道:“不能有万一,你不许有万一的一定得活着,你要保证”

“好好我保证只有一万,没有万一”这女人,这时候,对我表现出婴儿一般的依赖。

我把她从我身上剥开。不许两人再相送,一人往谷口外走去。

走了一段路,再回头看一眼。

后头,那两个美丽女人,还呆呆地在那里以目光相送。

苏舞脸色凄凄,目光灼灼,带着一种离别的幽怨,就像是一个小媳妇,在送自己丈夫远行。

而我表姐,呃怎么看起来,也跟苏舞一模一样的神态呢。

难道女人送别时的表情,都是这样深情而哀婉的吗。

“快回去吧”

我转过了一个弯,终于与两人断开视线。

这回,我可没有按照菲菲的来路来前进。虽然这样会更加近,以菲菲的脚程,从那牛角峰出发,走了三天,才走到这里。要是以我的速度的话,我估计只用一天就行了。

可是实际情况,却并不一定是这样,我是按照菲菲具体经过的路线,来计算的话,我觉得我能一个昼夜赶到目的地。

但是,在这苍茫起伏的山脉里,我可不一定走得对她的路线,我是有可能迷路,有可能走偏方向,南辕北辙的

我这样直接奔着大山搜过去的话,运气好的话,可以一天走到那座牛山。要是运气坏,也许一个星期,我都未必找得到。

为了避免这种意外,我决定采用更稳妥的办法。

我要沿着荒滩与森林的交界线,一路往下走,找到黄毛尤里他们的入山口,然后再沿着他们大部队的迁移足迹,一路找下去,用这种方法去找他们的最终宿营地。

这种方式,虽然需要绕一个大弯子,但好处就是,绝对不至于走岔路。就是必然能找到人的

我也已经事先问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