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面,沈娟等人,也在给李志处理。
李志伤得比我要重,背上被那黑狼王撕了好几下,撕得是伤痕累累,还好都不是什么致命伤,最致命的一口,被我及时拦下了。不然现在就不是给他救治了,而是给他办后事了。
李志趴在地上,任由那些女人给他处理伤口。
我走了上去,对沈娟这些女人道:“一定要仔细清洗,狼牙狼爪都有细菌,不洗干净会发作溃烂的。伤口不流大血的话,就不要捂了,让血液自然凝固,保持通风透气。”
沈娟等人见我对外伤包扎挺有经验,说得头头是道,便依言照做起来,不懂的,还对我开口询问,要我仔细讲解。
好一顿工夫,总算是把李志背上的五六处伤口给处理好了。
我让苏舞看了看表,已经是夜里两点多,还有两三个小时,天就快亮了。
这时候,我们也没什么睡意,就围在篝火旁,聊了聊天。
刚刚才结束一场人狼大战,我们有的是话题可谈。
沈娟等女人,对我的身手,非常之敬佩。毕竟这些狼,基本都是我斗死的,李志刺死了一只,那还是被我先打残了的。
一聊到打狼这事,女人们都很感到惊骇,反问我为什么胆子能那么大,置身狼群中,腿不会发软吗。
我便对她们讲解起来,其实打狼,打的就是胆量与气势。首先自己不能害怕,一害怕就完蛋了。
其实一个人,即便是个女人,手持武器的话,也是斗得过一只狼的,斗不过的,那是因为自己气势短了,先慌了手脚,这才导致吃亏。
另外人嘛,又比较惜命,怕受伤,而狼这些畜生要发起狠来,那是不要命的,两者一相较,人自然就觉得自己不行,不敢与狼较量了。
天亮的时候,我去把整个营地的狼尸都收集起来。
包括那黑狼王在内,一共八只。
这八只玩意儿,加起来有四百多斤重,现在留在这里了,自然也不能浪费,这可是难得的食物来源。
李志现在受了伤,短时间内没法上山打猎了,他和这些女人们,短时间得靠这些狼肉度日的。
其实李志打猎的方法少,狩猎比较困难,身体也不是很健壮,因此女人们见肉味的机会并不多,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大部分的食物,还是野果野菜为主的。
这些狼尸,我也没空帮他们一一处理,现在天亮,我的手也没什么大碍,我得带苏舞赶紧出发,去接应我表姐。
我把那只黑狼王剥皮解剖了,那块黑皮毛,我用不着,身上也带不了那么多,我手上还有一块更好的熊皮呢。我便让那些女人们拿去晾着,晾干了以后可以做被褥雨衣衣服什么的,反正用处挺大。
我从狼身上取了十来斤肉,让苏舞用荷叶包好带走。剩下的,我就对那些女人们道:“解剖方法我也教了你们了,接下来这几只狼,你们就自己动手弄吧。不要怕麻烦,也不要丢了。这些肉很珍贵,能供应你们吃好长一段时间了。”
“你们现在吃不掉的,可以去竹林那边,砍一些竹子回来,做成竹架子,把狼肉放到上面去熏。记得是熏,不是烤啊,肉千万不能靠火太近,要是给烤熟了,那就没用了,那很容易变质发臭的。这要熏干的才有用,你们谁家以前挂过腊肠的,应该会懂得怎么做。熏干了的肉,藏在阴凉干燥的地方,有太阳时,拿出来挂一挂,可以保持很久不坏。”
简单交待了一下,再一起吃了一顿狼肉早饭,我和苏舞,就要上路了。
我去向李志告别。
李志问我:“找到你表姐后,还会不会回来这里”
我想了想,道:“这个可说不准,看情况吧。我其实除我表姐外,还有另一个失联的同伴要寻找,我原本的那个营地,也有几个同伴,等着我回去碰头。如果我这趟进山接到了我表姐,顺路再经过这里的话,那咱们肯定还是要再见一回面的。我还得感谢李哥你这段时间对我表姐的关照哩。”
李志点了点头:“那你赶紧去吧。小陆她们走了才三四天,不过两个女人,想必脚程也快不到哪里去,希望你们很快就能赶上。小陆这姑娘,挺关心你的,一起的这段日子,除了那孙莉晴念叨她儿子外,就属小陆念叨你最多了。”
本章完
第106章想一起通吃啊
我和苏舞,沿着李志等人指引的方向,一头又扎进丛林里去。
苏舞胸口上的瘀伤,搽了几次药汁之后,已经好了许多,走路爬山什么的,都已经没什么大碍,不会牵扯疼痛。
因此,她又执意要背那个背包。
我说:“你伤还没好全呢,还是别给自己添负担了。”
苏舞道:“没事,我能行的。你看你手臂也伤着了,又要背又要跨的。还得再分心照顾我,这样我怕你总有一天会把我当成累赘,然后给扔了。”
我听了不禁好笑:“怎么会呢,给我扔我也不舍得呀。那么漂亮一姑娘,扔掉不要岂不是白痴。”
苏舞咕哝一句:“你就是白痴。”
我道:“你要这么说我,那我就真不要你了。趁现在路还没走远,你赶紧调头,回去找沈娟她们吧。”
苏舞道:“我跟她们又不熟”
我道:“相处一段时间不就熟了,感情是交流产生的呀。”
苏舞道:“不嘛,才共处了一个晚上,相知又不多,我还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好人呢,会不会排斥我,甚至会不会像那汪氏兄弟一样的”
我打趣道:“姐你不会有了被害妄想症吧,我倒感觉他们人都挺好的,那个李志,也像挺正派的一个人。照顾着几个女人,还挺用心的。”
苏舞点头认同我的话:“我也觉得那李哥人挺好。”
我道:“那你还怕什么呢,回那里去吧,那里安全多了,不用跟着我走丛林担惊受怕,冒那不必要的危险。”
苏舞以为我跟她说认真的,转头怔怔地望着我:“乐乐你你真想把我丢下不管吗”
我看她那一脸委屈忧郁的小模样,不忍心,揽了揽她的肩膀:“好啦,开个玩笑,你就想自己留下,我还不答应呢,既然陪我出来找人,哪有半途而废的。”
苏舞听了,这才展颜而笑,又轻轻拧了我一下:“死乐乐,欺负人”
这一日,我俩一路向西,循着路上若有若无的痕迹,一路找了下去。
走到中午时,我们又在一株大树干上,看到我表姐的刻字,一共两个名字,一个赵天天,一个余乐。
我很兴奋,说明我没有走错方向,这同样也证明李志他们说的是事实,我表姐,的确是和一个叫孙莉晴的女人,一起出来找人了。
我观察这些刻字,还很新鲜,大约也就三四天的样子。那么凭她们两个女人的脚程,这三四天走的距离,大约也就两三百里左右,那么也就是说她们此时还在这片山脉里了。
当然前提是她们没遇到什么意外,人还好好活着
想到这儿,我倒又有些埋怨我表姐了。你说她怎么做事那么不靠谱,一个女人,居然敢离开集体,冒冒失失地闯入丛林去,这不纯粹是找死行为吗。就算担心我,挂念我,那也不能这样做呀
遇到猛兽怎么办,找不到吃的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困在山中又怎么办怎么她都不考虑这些问题的
在我记忆中,她可不是这样的人啊,她从小就挺稳重的,挺懂事,挺会照顾人的一姐姐,怎么现在长大了,反而任性起来了难道是留学了几年,被美国那自由社会给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