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梦的伪装(1 / 2)

如果我继续坚持主张每一个梦都是愿望的满足,即除了表示愿望的梦以外别无他梦,肯定会招致强烈反对,这我早就知道。

人们会告诉我:把一些梦看作是愿望的满足,这一点也不新鲜。一些权威们早就注意到这一点了。这可以看拉德斯托克(1879,第137页以下)、沃凯尔特(1875,第110页以下)、普金耶(1846,第456页)、蒂茜(1898,第70页)、西蒙(1888,第42页,关于特伦克男爵被囚禁时挨饿的梦)以及格雷辛格尔(1845,第89页)的一段论述。[104]但是断言除愿望满足的梦之外别无他梦只是更为不公正的普遍看法,尽管所幸的是它仅是一个不难驳倒的问题。毕竟,许多梦只包含了令人不快的主题,而并没有愿望满足的迹象。悲观主义哲学家爱德华·冯·哈特曼是最不赞同梦是愿望满足这一理论的了。他在《无意识哲学》(1890,第2卷,第344页)中写道:“当我们入梦时,我们感到生活中的一切烦恼都进入我们的睡眠,而唯一不能进入梦乡的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得到科学和艺术的乐趣。”但即使是不那么悲观的观察者也发现,痛苦和不愉快的梦比愉快的梦更为普遍。例如肖尔茨(1893,第57页)、沃凯尔特(1875,第80页)和其他一些人都持此看法。的确,两位女士弗洛伦斯·赫拉姆和萨拉·韦德(1896,第499页)根据对自己梦的观察曾列举了数据,统计出不愉快梦所占优势地位。不愉快的梦占57.2%,而愉快的仅占28.6%。除了这些把生活中的各种不快带入其中的梦以外,还有一些焦虑梦。梦中充满不愉快的情绪,一直到把我们弄醒。其中最普通的焦虑梦者是少年儿童。[105]你却把他们的梦描写为不加伪装的愿望满足。

焦虑梦看上去似乎的确使我们不能作为总的命题来断言(根据上一章所引)梦就是愿望的满足,实际上,它们也把任何这类命题看作是荒谬的。

不过,要对这些看似结论性的反对意见予以反驳,却不是很困难的。只需注意一下这个事实,即我的理论并非基于对梦所显示的内容,而是基于利用梦的解释工作去揭示隐在梦后的思想。我们必须对梦的显意(a)与隐意(tent)进行对比。毫无疑问,有些梦所显示的内容是十分令人沮丧的,但是否有人对它的内容进行过解释,揭示隐在其后的思想呢?

如果没有人做过,那么,反对我的观点的两种意见就站不住脚。仍然可能的是,焦虑梦与不愉快的梦一经解释,结果也是一种愿望的满足。[106]

我们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不妨沿着原来问题的思路再寻找另一个问题去解决,就如一个核桃不好剥去硬壳,把两个放在一起反而更容易一样。这样,我们不仅面对“沮丧的梦和焦虑的梦怎么可能也是愿望的满足”这一问题,经过反思,我们还会再增加一个问题:“梦的那些证实为愿望满足的无关紧要内容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表现出它们的意义?”例如,我曾做过很长分析的那个关于伊尔玛注射的那个梦,其内容并不是沮丧性的,但其解释结果却向我们展示了愿望满足的性质。但为什么非得需要解释不可呢?为什么不能直接说出它意味着什么呢?乍一看去,伊尔玛注射的梦并没有给我们留下梦者有什么愿望要满足的印象,我的读者不会有此印象,就是我本人在分析之前也没有发现这种迹象。我们且把梦需要解释这种做法称作“梦的伪装现象”,接着我们就可以有第二个问题:梦的伪装现象的根源是什么?

我们可以有几个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例如,在睡眠中我们没有直接表达梦念的能力。但对一些梦的分析又迫使我们采纳梦的伪装这另一种解释。我再以自己的梦做一个范例。这使我不得不再次暴露我有失检点的行为,但如能把问题说得清楚,也可以看作我个人牺牲的一点补偿。前言——1897年春天,我听说我们大学的两名教授已推荐任命我做临时教授[107]。这一消息令我又惊又喜,因为这说明两位杰出人物对我的承认,这里丝毫不涉及个人情感问题。但是我立刻警告自己千万别抱太大的希望。在最近几年里教育部根本不考虑这类推荐,我的同事中有好几个年纪比我长而造诣与我不相上下的都空等了几年。我没有理由相信我比他们更幸运,因此我对此事抱听天由命的态度。对于我自己,我知道我没有野心,即使没有什么头衔,我照样对我的成功感到满意。此外,我也不想评论葡萄是甜还是酸,因为它们挂得太高了。

一天傍晚,我的一位朋友来访,我一直把他视为我的前车之鉴。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他都作为教授的候选人。教授头衔在我们社会对病人来说,就如半人半神的人物一样。他不像我那么对此事听之任之,而是不时地去教育部办公室,希望尽早实现任命。就在来访我之前,他还去了部里,他告诉我他把部里的一位高级官员逼得走投无路,一针见血地问他,他的迟迟不任命是否出于教派考虑,答复是:鉴于目前的情绪,阁下目前提升此职不合时宜,云云。“至少我知道我目前的处境”,我的朋友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对我已不算是新闻,尽管这更让我对此事抱听其自然态度。因为所谓教派考虑,对我也不例外。

就在他来访的第二天一早,我做了如下一个梦,其特殊之处在于其形式。它有两个思想和两个形象,每个思想后都跟着一个形象。在此,我只能向读者报告梦的第一个部分。因为第二部分与我在这里讨论这个梦的目的无关。

1.我的朋友R是我的叔叔,我对他感情深厚。

2.我望着他的脸,有点变形,似乎有些变长了,黄色胡须历历在目。

接着又有两个片断,此处略而不谈,这两个片断也是一个思想续以一个形象。

此梦解释如下:

早晨我想到这个梦,我笑道:“这个梦真是胡说八道。”但这个梦却始终萦绕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直到晚上我开始责备自己:“如果你的患者在解释自己的梦而一无所获并说这只是胡说八道,你一定会批评他,并怀疑梦中隐含一个不愉快的事情,他企图对之加以回避而不加意识。对待你自己也该用同样的办法。你认为梦是胡说八道,意味着你内心有一种不愿解释的倾向。你不能就这样算了。”于是我开始了解释工作。

“R是我的叔叔。”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有一个叔叔,那就是约瑟夫。[108]关于他有一件令人不愉快的故事。有一次(30年前)他急于挣钱,结果卷到一宗非法的交易之中,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父亲为此而悲伤,几天之中头发都变得花白了。我父亲总是说叔叔约瑟夫绝不是坏人,而只是头脑简单而已。他就是这么说的。这样,如果梦中我的朋友R就是我的叔叔约瑟夫,那么我的意思是说R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这实在难以置信,且令人不愉快——但还有我梦中看到的脸,是个长脸而且长满黄色胡须,我叔叔的脸的确如此,长脸配上黄须,很漂亮。我的朋友R原来是很黑的须发。但当黑须发的人变得花白时是以丧失青春神色为代价的。他们的黑色须发一根一根地变得花白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变化,先是红棕色,然后又变得黄褐色,最后才是灰白色。我的朋友R当时正经历着这样的变化过程。很凑巧,我当时也是如此,所以我也感到这种令人不快的情绪。我梦中见到的脸既是朋友R的脸,也是我叔叔的脸。正如高尔顿复合照相法(为了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似性突出,高尔顿常用一个底片照几个面孔[1907,第6页以下,以及第221页以下]。所以,我可以肯定,我确实是说我的朋友R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就像我叔叔一样。

我仍然无法知道这种对比的目的又是什么,所以我继续冥思苦想。但进展并不大,因为我的叔父是个罪犯,而我的朋友R却为人无可指责……只是有一次他骑自行车撞倒了一个小孩而被罚过款。难道我想到的是他的这次过错吗?这又似乎是对上述对比的一种嘲笑。这时我突然想起几天前我和朋友N在街上的一次谈话。他也被推荐晋升教授,在他听说我也有同样的荣幸时,就向我表示祝贺,但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说:“你是最不该向我开这种玩笑的人了,因为以你自己的经历体验,你知道这种推荐有什么价值。”“那也难说。”他答道,但有点开玩笑的样子。

“我是绝对不行了。你知道,有个女人到法院把我给告了。我不必让你相信这个案子已被驳回。

那完全是一个无耻的敲诈,我很难使原告免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这件事部里肯定会用做不批准我晋升的借口。而你就不一样了,你的人格无可指责。”这就告诉了我谁是罪犯,同时也告诉了我梦该怎样去解释。我的叔父约瑟夫代表了我的两个同事,他们没有晋升为教授,其中一个头脑简单,而另一个则涉嫌犯罪。我现在也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以这种形式来呈现。如果我的朋友R和N都因“教派”的原因而未被提升,那么,我的晋升也同样成了问题。如果我的两个朋友不能晋升有与我不相同的理由,那么,我晋升的希望还是有的。这就是我梦的程序:首先让其中一个即R成为头脑简单的人,而另一个即N让他成为罪犯,而我既不傻又没犯罪,因而我们之间就没有共同之处了。于是我就可以庆幸我的提升,可以避开当局给R所下的不幸结论。

但是我感到应继续分析这个梦,我尚未取得满意的结果。我为贬低我所尊敬的两位同事以求得晋升教授时所抱的轻松心情而感到不安。但我认识到我梦中行为所表现的价值时,我对自己的不满也就消失了。我准备不顾一切地否认我真的以为R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以及我真的不相信N对敲诈一事的解释。我也真的不再相信伊尔玛病情转危是由于奥托注射丙基。在两个梦例中,我的梦所表达的只是我的愿望,即事情可能就是如此。我的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这一观点在后一个梦例中听起来比在前一个梦例中更少些荒谬性,它在梦的建构中更巧妙地利用了客观的事实,就如精心编排的一个诽谤之词,让人相信“其中自有道理”。因为在学校里有一位同行教授投了反对R的票,而我的朋友N又在无意中向我提供了正中下怀的材料。但无论如何,这个梦似乎还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我于是又记起梦中还有一个片断尚未触及到。梦中,当R是我的叔父这一观念产生后,我对他有了一种亲切温暖的情感。这种情感又是从何而来呢?我平时对叔父约瑟夫并没有任何情感而言,而我却很喜欢我的朋友R,而且对他多年来心怀敬意。但是如果我走到他面前把梦中的情感向他表白,他一定会感到大吃一惊。我对他的情感显得不真实、太夸张——就如我对他的智力素质的判断一样。我把他的人格与我叔叔的人格掺合到一起了,虽然这种夸张是逆向的。但此时

又有一种新的启示触发了我。梦中的情感并不属于隐梦,不属于梦后所隐藏的思想。这一情感与

隐梦恰相对立,而且企图掩盖对梦的真正含义的解释。大概这正是梦存在的真正理由。我回想我是怎样不愿意对这个梦进行解释的,我又把这件事拖了多久,以及我又是怎样说这个梦是纯粹的胡说八道。我的精神分析治疗告诉我,这种否认态度本身就需要分析解释一番。这虽然没有判断价值,但却是一种情感表达。如果我的小女儿不想吃苹果,那么你如果给她,她可能说苹果酸,其实她根本没尝一口。如果病人表现也像这孩子一样,那我便知道,他们正与某一试图加以压抑的观念有关。我的梦也是如此,我不想解释它,是因为这个梦包含了一些我一直所要压抑的东西。

在我已完成解释之后,我便知道了我一直要压抑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R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这一论断。我对R的那种情感不可能是从梦的隐患中产生出来的,而是来源于我对梦的压抑。如果我的梦在这方面进行了伪装而不同于原来的隐梦——并伪装成它的对立面——那么梦中所表示的情感应服务于这种伪装的目的。换句话说,这种情况所表示出来的伪装是十分巧妙的,是掩饰的一种手段。我的梦念包含了对R的诽谤;而且为了让我也不注意到这一点,梦中还出现了与之相反的情况,即对他充满了情感。

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有普遍有效性的发现。的确,在第三章中我们所举出的例子中,有一些梦毫无伪装地表示一种愿望满足。但在那些愿望满足不易认出的梦例中(即已伪装了的)则一定存在着一种提防这种愿望表达出来的意向。而且,由于这种提防,除非以伪装的形式,否则愿望便不能加以表达。我试图在社会生活中寻找一个与这种心灵深处的事件相对应的情况。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到哪儿去寻找这类似的伪装呢?只有当两人彼此有关系时,其中一人有一定权力,而第二个人又非得依靠这种权力时,这种情况的第二个人就可能伪装他的实际行为,或我们可以说,将做一些掩饰。我每天所表现出来的礼貌谦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类伪装的一种。当我向我的读者解释我的梦时,我也不得不做类似的伪装。诗人抱怨这种伪装的必要性:

能贯通的最高真理,却不能对学生直说出来。[109]

那些要写一些令当局不愿看到的事实真相的政论作家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如果他们不做一些掩饰,那么当局就会压制他的言论,如果他是口头发表则事后要受到制裁,如果是以印刷形式则不等它出版就被封杀掉。作家必须警惕这种稽查(sorship)。[110]因此他必须语调温和,所表达的手法也必须经过一番改装。他发现不得不根据稽查作用的宽严、敏感程度来约束自己进攻的方式,有时用暗喻而不用直接推论,有时还必须采取故作天真的姿态,以避免制裁。例如,他可以以两个中国满清官员在争辩的形式暗指本国两位官员的争辩,而明眼人一读就会心领神会。稽查作用越严厉,其伪装手段就越应广泛,而让读者体会真意的手段也就越要高明。[111]

稽查现象和梦的伪装在细节上相同这一事实向我们证明,它们是受相同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因此假定,个体的梦都是由两种精神力量的作用而赋予它们的形式(这两种精神力量我们也可以描述为流或系统)。其中之一构成梦所表达出来的愿望,而另一种力量对梦愿望施行稽查,而正是这种稽查的使用迫使梦在表达愿望时采用伪装的形式,仍有待于追问的是行使这种稽查作用的第二种力量的性质如何。我们还记得,在对梦做分析之前,潜隐的梦念是不被意识到的,而梦所显示的内容是有意识的、被记忆的,因此,如果假定第二因素所享有的特权是允许思想进入意识之中,这似乎是合理的。看来,不通过第二种因素,什么东西也不可能从第一个系统进入到意识中去。而第二个因素又行使自己的权利,把寻求进入意识的思想改变为它认为合适的形式。这样,我们对意识的“实质”也就取得了明确的概念:我们把事物变成意识的过程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它有别于、并独立于形成表象或观念;我们把意识看作一种感观,它感知来自别处的资料。可以看出,这些也是心理病理学所不能缺少的基本假定,对此,我们将于下文详加考察。(见第七章,尤其是第六节以后。)

如果对两种因素和它们与意识的关系的描述可以被我们所接受,那么,我在梦中对R有一种特殊感情而在醒后的解释中又对他如此无礼,这种情况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类似之处。让我们设想一个斗争中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是统治者维护自己的权力,而另一方面有着觉醒的公众舆论。人民反对不得人心的官员并要求他下台,而统治者为了表示他无视群众的愿望,不但不撤去其职务,反而在这一时刻又把该官员加以提升,并给予更大的权力,尽管也没有什么真正的理由值得他这样做。我的第二因素也有这种情况,它控制着对意识的接近,并因一种过分的情感把我的朋友R突显出来,就是因为愿望的冲动属于第一因素系统,由于自身的一些特殊原因而有意把他说成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112]

这些考虑可以让我们感到,释梦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些从哲学上所不能得到的关于我们精神机制结构的结论。目前我不想沿此思路深入讨论下去[第七章时再继续讨论],而是在弄清梦的伪装这件事之后再回到我原来讨论的问题上去。原来的问题是,令人不愉快的梦的内容是如何通过愿望的满足来解决的。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梦出现了伪装,如果令人不快的内容的作用只是为了去掩饰一个欲求的对象,那么,这种解决是可能的。要记住我们存在两种因素的假定,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令人不快的梦的确包含了对第二因素来说是令人不快的一些东西,而正是这些内容同时为第一个因素实现了愿望。如果说每一个梦都是源于第一个因素,那么一切梦都可是表示愿望的梦。而第二个因素对于梦来说是防卫性的,而不是创造性的。[113]如果我们仅限于考虑第二因素对梦的作用,我们永远也不会理解梦,一些权威们在观察梦时所注意到的难题将无法解决。

梦具有表达愿望满足的神秘意义,这必须通过每一个具体梦例的分析才能得到新的证明。因此,我将选择一些含有令人不愉快内容的梦,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其中有一些梦是癔症患者的,所以有时还要离开本题去探讨癔症特征的精神过程。这就需要一个较长的前言。但为了证明我的理论,这样的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参看第104页]。

上文[第100页以下]已指出,在我对一个精神神经症患者进行分析治疗时,我们之间必定要讨论他所做的梦。在讨论过程中,我必须对他做各种心理解释,以了解他的症状。结果我常常受到患者的无情反驳,其程度绝不亚于我的同行们。我的患者必然会反对我关于梦是愿望满足的说法,p;一个聪明的女患者说:“你总是对我说,梦是愿望的满足。那么,我要告诉你一个截然相反的梦,在梦中我的愿望并没有得到满足,这用你的理论又如何解释?梦是这样的:

我打算举办一次晚宴,但家中只有熏鲑鱼,其他食品都没有。我想出去买些东西回来,但想到这是星期六下午,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接着我又想打电话订一些菜送上门来,但电话又出了故障。因此,我只好放弃了办晚宴的打算。

我回答说,当然,分析是唯一能确定梦的意义的方法。虽然乍一看,这个梦是明显而连贯的,且与愿望满足相背,“但是是什么引起了这个梦?我知道,梦的诱因常与前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有关”。

分析——我病人的丈夫是个很诚实、能干的肉商,前一天他说他越来越胖,该减肥了,于是决定每天早起,做晨练,遵守严格的饮食规定,更重要的是拒绝一切晚宴的邀请。——说到这儿,她笑着补充说她丈夫在他常常用午餐的地方结识了一位画家。这位画家强烈地要他允许画一幅他的肖像,因为他从未见过这样富有表情的面孔。她丈夫以一种十分直率的态度答应了这位画家,说他十分感谢,但是他心里明白这位画家宁可去画一个女郎的一半屁股也不愿去画他的整个脸。[114]她很爱丈夫,而且常同他开玩笑。她也曾求他再不要给她鱼子酱。

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说她有很长一段时间很想吃鱼子酱三明治,可又舍不得花钱。当然,如果她向她丈夫提出这一要求,她丈夫会立即给她买来。但是,正相反,她让他别给她买鱼子酱,这样她可以继续拿他来取笑。

这个解释我听起来认为不够说服人。这种不充分的理由常常掩盖着没有承认的动机。它们使我们想起了伯恩海姆的催眠患者。当一个患者接受催眠后的建议,并被问道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没有回答不知道,而说他感到不得不编造出一个明显不令人满意的理由。我的病人与鱼子酱之间无疑存在着与此相似之处。我可以看出,她是在现实生活中被迫编造出一个未被满足的愿望;

她的梦表达了这个没有得到满足的愿望。但是她为什么要坚持一个未得到满足的愿望呢?

她所产生的联想尚不足以解释这个梦。我要她再说一些。稍停一会儿后,就好像要克服一种阻力,她继续告诉我在那天的前一天,她去访问了一个女朋友。她承认她很忌妒这位女友,因为她(我的病人)的丈夫总是称赞她。幸亏她的这位朋友长得很瘦,而她丈夫更喜欢丰满的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