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检查了伤口,又探了探鼻息,沉思了一会,点头。
钦差大人用手擦了一下鼻子,对血腥味表示厌恶,又环视了宋家一圈,终于抬抬手,决定撤兵。
“宋家四人已横死在家,撤!”
官兵走了,卓城回到宋家,眼前的景象又变了,他们在用水搓洗伤口处,刚伤口居然凭空消失了。
“这...堂嫂,这是如何做到的?”看上去很逼真,摸起来却是假的。
“这些啊,都是假的,多了我也不好和你说”宋青云偷笑,她环顾这个家一圈,唉!还没住多久,就要离开这里了。
“堂弟,这两天谢谢你,后院那两只老母鸡留给你了,这里是不能待了,我们改天有缘再见吧!”她从后院拿了几个鸡蛋,煮熟了准备路上吃。
又把娘叫醒,她娘还不知,她们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啊!
“阿姐,我也收拾好了!”青杰盯着地里的两颗小白菜,这让她想起来了,她们从起床到现在,还没吃早饭呢!
“我再最后打扫一次”她从床的枕头下,翻出了相公的香囊,是各种药草制作的,那是他留给她最后的礼物,她可要收好。
关门,告别堂弟,与她的小家还有回忆,渐行渐远了。
从山上下来,想要出城,必须通过城门,作为一个已死的通缉犯,该怎么躲过官兵的缉查。
她母亲虽说身体弱,但好在还走的动,但也不能长时间行走,于是,她决定先在客栈休息一晚,观察观察皇城的动态。
要想被人认不出来,就只能使用一点邪术了,亚洲三大邪术之一──化妆
宋青云走进一家布匹店,选了一套茶褐长衫男装,是她自己的,然后又选了一套月牙色长衫,是给弟弟的...爹娘则选择了,锦衣缎面的布匹量身制作,人靠衣装。
一套衣服大概二两,对比她爹身上的衣服,那犹如是一块破布。
宋元善穿了一辈子长衫,修修补补,从没穿过这么好的布,但他看着宋青云并不心疼钱的样子,于是训斥道:“青云啊,爹知道你现在手上有钱,但银子不是这么花的!快退了!”
唉,果然不管什么时代的老人,都会心疼你乱花钱,宋青云连忙安慰道:“爹,你看到城墙上那个通缉我们的画像了吗?你就是穿着那个长衫!若是不换身衣服,我们怎么躲得过他人的目光!”
确实,皇城内,达官贵人很多,因此不管是谁走在街上,都不会被太过在意。
换完衣服,感觉都换了整个人!果然,出门在外,面子是靠自己给的。
但她还是觉得这样太惹眼了,于是又给自己贴上了假胡子,往她娘脸上也抹了点胭脂水粉,这样看上去,简直就是富贵人家。
“娘这一辈子,只有出嫁那天抹过水粉”
“娘,以后你要喜欢,我天天给你买”宋青云盯着镜子里的娘,发现她娘并没有多老,但由于思虑过重,白发爬满了头上。
“娘又看不见,娘眼睛不好,娘就喜欢青云这样,天生丽质才好!”青云在现代,没有体会过母爱,听到这句话,她有点心酸。
终于,她们能大大方方的出门了,找了山脚下的客栈,准备住进去。
“诶!这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小二见到富贵人家,眼睛都竖直了。
小二盯着宋元善的脸,好像认出来了似的:“咦?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