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虞国掌控法部,可在联邦法律框架内设置对己有利的条款;洪州通过商部主导贸易规则,能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准入。这种博弈形成动态平衡——任何大国试图独揽大权,都会遭到其他五国借助部门职权的联合反制。
第二重考量是防止联邦分裂的缓冲机制,沈国事件后,小国对联邦的忠诚度下降,大国也开始重新评估联邦的价值。
将中央职能拆分至各国,使六大强国成为联邦体系的直接受益者——若联邦解体,各国将失去通过中央部门获取跨区域资源的渠道。因此,即便未来小国退出联邦,六大强国为维护自身掌控的部门权柄,也会主动维系联邦的基本框架,确保其“体面存续”。
第三重考量则是为海外扩张预留空间,大国君主清楚,联邦对武洲的战争若取得胜利,广袤的海外土地将成为新的利益焦点。
当前分权改革,实质是为后续扩张铺路:当小国退出联邦,六大强国可名正言顺地将其势力范围延伸至这些“无主之地”,甚至扶持自己的子孙后代建立新的藩国。这种潜在的扩张红利,让大国更倾向于维持联邦的“外壳”,以获取对外征服的合法性。
朱瞻壑上任后,刻意避免对朱佶焞旧部的清算。作为一个政治家,他也知道,若开启“后任清算前任”的政治先例,极易引发权力斗争的恶性循环,重蹈历史上王朝更迭的覆辙。
这种克制形成了新的政治惯例——联邦权力更迭以制度协商为主,而非暴力清洗,客观上稳定了分权改革的推行。
改革的持续推进,使大明联邦的性质发生微妙变化。朱昭熙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最初被寄予“东方合众国”厚望的政体,正逐步滑向“联合国式”的邦联形态。
中央机构从“决策核心”退化为“协商平台”,礼部、户部、兵部仅保留礼仪性、统计性与象征性职能。
六大强国通过掌控部门实权,形成“诸侯共治”格局,联邦决议需经各国基于自身利益的反复博弈才能达成。
中小藩国在分权体系中被进一步边缘化,其利益诉求需通过依附大国或相互联合才能被听见,但已无力挑战大国主导的秩序。
分权制衡的框架虽暂时缓解了大国与小国的直接冲突,却未能解决联邦的根本矛盾,主权与治权的割裂,六大强国实际上掌握了联邦的核心治权,却仍在名义上承认联邦的“统一主权”,这种矛盾为未来的法理争端埋下隐患。
发展失衡的加剧,工业、金融等关键部门集中于扬国、洪州等经济强邦,农业、资源部门依附于越国、宁国等资源型国家,导致联邦内部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
外部威胁与内部博弈的冲突,对武洲的战争需要联邦集中资源,但分权体系下,各国可能因利益分歧延缓甚至阻碍战略部署。
朱昭熙看着联邦一步步从“集权联邦”向“分权邦联”演化,心中五味杂陈。这套制度设计既非她理想中的“无产阶级专政”,也非历史上成熟的联邦制,而是六大强国基于现实利益博弈的产物。
它或许能在短期内维系联邦的表面统一,却无法根除权力分散与利益冲突的内在缺陷。当对武洲的战争打响,这套分权体系能否经受住外部压力的考验,仍是未知数。
而更长远来看,大明联邦的未来,或许真的会沿着“邦联化”的路径,走向一个她未曾预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