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大姑娘李春华,就是包打听的一生之敌,老郑家未来的大儿媳妇。
她的异父异母妹妹李秋爽,就是当初用一个金手镯,在杨玉贞手里买走了乔仲玉的工作。
李春华根本瞧不上乔仲玉——在她眼里,乔仲玉就是个“有好靠山不会抱”的傻瓜,放着杨玉贞这个能帮他的亲妈不亲近,反倒天天跟着两寡妇混日子,这样脑袋长在裤裆里的男人,她才不放在眼里。
李春华现在为乔家干活,一是她需要钱,每个月三四块钱真的不少了,都不耽误她在街道办接零工。
二是她也觉得杨玉贞不可能真的不管儿子孙子了,她这样做多少有点情份。
李秋爽如今的日子过得算是顺心,却也渐渐没了顾家的心思——平日里基本不着家,赚的钱也极少往家里交。
李父李母偶尔去机械厂找她要钱,往往要费不少口舌,逼得紧了,她才不情不愿地给个五块钱;唯有过年躲不过去,才会回一趟家,带的也多是厂里发的、她自己用不上的物件。
先前李父李母还想替李秋爽张罗亲事,没承想她直接放话出去,说“自己的亲事全交给玉贞姐做主”。
这话一出口,不等院子里的人劝,李父当场就拍了板——在他看来,杨玉贞眼光毒辣,由她做主的亲事定然不会差;更何况,做姐姐的若能嫁个好人家,家里的弟弟往后也能沾些光,自此家里便没人再催李秋爽结婚。
其实李秋爽的条件本就出众:十九岁的年纪,在机械厂有份人人羡慕的好工作,长相周正,还靠着杨玉贞这层关系得了不少便利。
乔明泽在机械厂任主任,平日里也多照拂她几分,工作更是顺风顺水的。
上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若不是她自己不急,婚事早就定下来了。
这边李春华的妈对着杨玉贞,语气郑重得近乎起誓:“我家春华是实打实的老实本分孩子,我在这里跟你保证,她这辈子就算不嫁人、做姑子,也绝不会掺和到别人家的家事里,更不会做那些破坏别人家庭的糊涂事!她要是敢有半点越界,我第一个不认她这个女儿!”
在那个年代,名声对女人而言,有时比性命还重要。
尤其是涉及桃色新闻,哪怕再过个七八十年,这样的流言蜚语也足以让一个女人痛苦不堪,甚至被逼到绝境。
杨玉贞听了,笑着摆了摆手:“你这话说得太见外了,我还能不信你?你教育出来的孩子,品行上哪能有差?再说我家那老二,倒也算不上废物,踏实完成手里的活计还是能做到的,就是性子太拧巴,眼光又差,拎不清轻重。以他这性子,若自己不醒悟,这辈子的人生只会越走越偏,永远好不了。”
李妈连忙打圆场:“这话可不能这么说!他人是普通了点,但架不住命好啊——有你和乔主任这样能干的父母兜底,就算他自己差点劲,以后的日子也差不到哪儿去。”
杨玉贞却态度坚决,语气里没半分含糊:“老乔的钱跟我没关系,我从不管他的事。至于我自己赚的钱,以后全是我大儿子的,
李妈见她话说到这份上,便不再多劝,转而提起另一件事:“对了,现在不是都在安排下乡的人回城吗?你家乔幼苗是不是也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