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初遇
方恒安是本市人,在市局边上买了栋小房子。加完班步行十五分钟转个巷子就到家,非常方便“再不下班就该上班”的人民警察一倒头就睡。
离开警局时已经快九点了,银灰色的车在夜晚疾驰而过,淅淅沥沥的雨珠斜滑过车窗。
直到下车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卡座,驻唱一首红玫瑰传来,方恒安还感觉有些恍惚。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直接回家,莫名其妙开来了这里。
他读书时,有阵子常来这酒吧。
这家酒吧叫Stockhol,女老板三四十上下,一开口就是本地女人特有的腔调,嗓音和转折是柔腻的,语气和断句是果断大气的。
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里能不能赚钱,晚上就自己坐在吧台边上的卡座玩手机,百无聊赖地看调酒师工作。
周末会有几个朋友来一起打桌球,其中有个朋友大概是有个歌手梦,每次都要上台抢过驻唱位置嚎上几句。
有次晚上,方恒安和当时还是同学的郑功路过,郑功那天烤串啤酒吃的有点多,大脑和这惊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形成了梦幻共振,要进去“再嗨一嗨”。
当时的那位驻唱是个民谣文青,被歌手梦的老板朋友抢了话筒,索性抱着民谣吉他站在边上罢工,姿态像个小媳妇,神态像个怀才不遇嫉恶如仇的愤青。
方恒安就直接站上去,抱着木吉他弹出了摇滚的效果。
那歌手梦大哥只是高音喊的有点走形,倒也不是完全没得救,两人居然把整个场子都带的热起来了。
那女老板进去拿了把电吉他,对方恒安说:“帅哥,玩这个的吧。”
那天晚上起,方恒安就成了那里的驻唱。
方恒安平时话很少,只有他唱歌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人天生有一副好听的嗓音,低沉醇厚,还有种带质感的粗粝,唱高音的时候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干净,让人想到新疆群山环抱的赛里木湖,长白高山将化的初雪。
他低垂眉目,微合眼睛,眉头皱着,手背的筋骨也紧绷着,揉弦推弦,一连串爆裂、火热、高亢、情绪充沛的乐曲流淌出来。
那吉他似乎活了,淋漓尽致地在他的指尖发出呐喊。
然而无论场子有多热,他的神态却始终是冷冷的,一滴汗珠顺着额发滚落,滑过脸颊,这种极冷和极热的反差让他这个人有种特殊的张力。
有人说过,方恒安天生就是适合摇滚的。
也有人说,摇滚是一种态度,一种区别于流行、抗拒主流体制的反叛姿势。
方恒安心里却不觉得自己反叛,因为反叛也算和别人、和主流道路的对比。
而他活了二十年,首先无师自通了“装聋作哑”,然后自考了“自得其乐”十级证书。
他的心里有一根定海神针,认定的方向,想做的事,喜欢的人被牢固地、宁静地、无风无雨地立在了胸腔中央。
方恒安当时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有了入驻这酒吧的机会。
原因很简单——因为想见一个人,而那个人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
这一天,顾临奚很晚才来Stockhol酒吧。
他一直是衣冠楚楚的,那天肩头却被雨水淋湿了大半。还第一次点了一首歌——斯德哥尔摩情人。
方恒安弹唱完,顾临奚笑着对他擡酒杯致意,说想请他喝一杯。
方恒安抱着吉他走过去,点了杯白俄罗斯。
两人碰了碰杯。
外面大雨滂沱,在温暖的酒吧里,温热的酒水滚过咽喉,这种感觉很容易让人觉得,坐在对面的不是萍水相逢的酒吧驻唱和客人,而是可以交心的知己。
方恒安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点这首歌是想起了女朋友?”
顾临奚摇头。
“那……男朋友?”
当时方恒安刚20岁,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他总不知道用语言和表情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看起来很冷淡寡言,但音乐就好像他的另一种语言,刚刚以最真诚炽热的方式帮他做了自白。
这种人不管说了什么,都让人觉得不应该生气,并且慎重对待。
因此,顾临奚只是愣了一下后失笑了。
“不,是送给我妈。”他顿了顿:“今天是她的忌日。”
“抱歉。”方恒安擡起那杯白俄罗斯致意,低头喝了一口。
“没有……”顾临奚笑着摇了摇头,似乎不知从何说起。
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摸索着玻璃酒杯,绝对伏特加还未燃尽的蓝色火焰映在他的瞳孔中。
“……这首歌算是代我爸点给她的。”他慢悠悠地说。
这天晚上的顾教授和平时很不一样,最明显的区别是,平时有他参加的聊天绝不会冷场,他天生就知道怎么让氛围舒适,怎么让对话进行下去。
但这一晚,他惜字如金。
方恒安静静地握着酒杯,半晌才轻轻地问:“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因为这句聪明的猜测,顾临奚擡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一般人总会觉得是定情曲目,如果觉得不是就会因为觉得不便窥探隐私而停止这个话题。
但是这个弹吉他的少年用一种温和又直白地方式直接问了出来。
这种反差,和他这个人和他的歌给人的反差感很像。
更奇特的是,此刻,顾临奚居然没觉得被冒犯。
“是很特殊,非常适合作为他这个混蛋的自白。”顾临奚笑着说。
方恒安沉默地点了点头。当时他才刚刚成年,其实平时说话做事还带着少年未脱的稚气,但沉默的时候很特别,带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感。
顾临奚轻轻晃着火焰熄灭的酒杯,仰头灌了一口:“……我爸是个坏到骨子里的人,偏偏非常聪明……有权力,天生知道怎么影响别人。”
“而我妈太弱势了,她是那种需要通过别人证明自己价值的女人。那男人对她越不屑一顾,她就越是期待他的回应,甚至把他的控制也当作恩典的一部分。”
他的神色始终是游离的,一边喝着酒,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
方恒安抱着个木吉他在给它调弦,吉他发出一些无意义的杂音,但是就是这种漫不经心地嘈杂让顾临奚奇异地放松。
“……从第一次被那个男人抓住,我妈就成了他的猎物,她其实死在11年前的今天。但真正的她,可能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吧。”
顾临奚说:“哪怕后来身体自由了,也如同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一样,再没有真正逃脱……”
一声杯子和桌子撞击的清脆声传来,顾临奚刚刚太投入,失神时杯子从手里滑落了。
他脸上残留着如梦初醒的茫然。似乎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对这个陌生人说了什么,一瞬间神色非常奇怪,混杂着惊讶和恼怒。
伏特加让他的脸色微红,这个青年忽然鲜活起来。
“调好了。”尴尬的沉默中,方恒安勾了下琴弦,一段乐曲流淌而出,他轻轻跟着唱了一段。
“别喊冤别叫屈别诉苦在这宗惨案;”
“全赖我忍受才令你享受;”
“我是同谋……”
“绝对是同谋。”
是斯德哥尔摩情人的最后一段。
顾临奚静静听完,然后说:“我可能有点醉了。”
后来,方恒安再也没在那个酒吧里见到顾临奚。
直到几年后,在A大的心理系办公室里,顾教授带上了细框眼镜,在方恒安的导师申请表上签下了锋利精致的签名。
“方恒安,”那是顾临奚第一次认真念出他的名字:“互相指教,希望未来三年相处愉快。”
他就说了这几个字,签完后,就温和冷淡地点头示意,然后低头处理其他工作了。但方恒安注视着他握着钢笔的手,心却跳得飞快。
那天的顾临奚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军装立领式样,锋利的折线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下颌,他的神色隐藏在薄而凉的镜片后。
他说着“希望相处愉快”,却多一秒钟的注意力都懒得分给眼前的学生。显然只是出于教养的客套。当然,作为一名导师,他的行为再正常不过。
顾临奚大概不记得他了。
方恒安很快意识到这一点,心凉了一瞬,但还是无可抑制地雀跃着——也就是在这一刻,他意识到,或许因为少时的惊鸿一面,或许因为雨夜酒吧一次偶尔的坦诚,也可能只是因为一些冥冥中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东西……
总之,彼时才刚刚20出头的方恒安终于悲哀又清醒地意识到了:他对于这位未来导师怀有一种不一样的感情。这种感情炙热而清醒、执着唯一又细水长流,很可能会成为他这一生最难忘……又最无望的寄托。
这样过了一年。
这是方恒安报顾临奚做导师的第二年,悲剧的是这位导师日理万机,三分之二的时间在搞所谓的“外部学术交流”,剩下的三分之一时间在去“交流”的路上。所以这也是他第二次和顾教授单独相处。
好在这次他终于逮着机会,约到了和顾教授办公室面聊论文选题。
顾教授一开始还很有点为人师表的觉悟,撇下其他事情。坐在办公桌边托着下巴认真听方恒安汇报。
方恒安把材料投到投影仪上,神情沉重:“选题最初是基于一个社会现状,这也是我无意间逛论坛发现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性问题……”
顾教授点头:“发现正确的问题就意味着已经成功了百分之70,这也是我开组会时和你们再三强调的——你这个博士课题选的很好,继续说。”
方恒安:“……”
顾临奚掂着只苹果,把玩了一会。见方恒安没反应,便略皱了下眉重复道:“你继续汇报就行了。有问题我会打断你的。”
方恒安喉口有些滞涩:“……顾老师,我不是博士生。”
场面静了一瞬。顾临奚指尖一顿,把苹果放回桌上,视线凝在方恒安汇报材料里的署名上。
顾教授只是对这些学生小打小闹的“学术作品”偶尔心不在焉,并不是真的记性不好。很快回忆起来这个名字。
他眉心缓缓皱起:“恒安,你研几了?”
现在无论是学校还是公司,都常只称呼名而不带姓,更遑论顾临奚说话十分公事公办,甚至隐有威压……这些方恒安都知道。
但是在对方称呼他“恒安”的时候,他的心跳还是忽然一重又一重地快了起来,如惊涛暗涌。
“研二。”方恒安的声音有丝不易察觉的哑。
于是,顾临奚轻描淡写道:“好,来得及,那你重写吧。”
方恒安:?
这下他真的有点懵了,连那些幽微情愫都按耐下去,疑惑道:“顾老师,你刚才还说选题不错?”
顾临奚问:“你硕士读几年?”
“三年?”方恒安回答。
顾教授笑着摇头:“不,我看你得读至少六年。这么大的博士课题,不著书立说都说不过去,没准都能带着你导师我评个院士。三年硕士怎么够呢?太埋没了。”
——好了,现在方恒安能从他和煦的笑容中感受到清晰的嘲讽了。
方恒安沉默地断开投影,结束了汇报。顾临奚向来点到为止,也没再多说他什么,继续做被方恒安打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