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 都市重生 > 重生之官场笔记 > 第484章 开端(1)

第484章 开端(1)(1 / 2)

此刻已经晚上十点半了,出了县委大院,陈俊博看司机是往家的方向行驶,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地说道:“小冯,不回家,先去局里。”

“好的,陈书记。”

“局里一堆破事,回家干什么?”陈俊博自言自语地嘀咕道。

秘书小钟瞥了眼后视镜,开口道:“陈书记,嫂子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她在家里炖了养生粥,询问您什么时候回家。”

下午,陈俊博就把手机交给了秘书小钟,所以外界电话都是由他接的。

陈俊博瞪了一眼秘书,“都火烧眉毛了,还养什么生?”

“陈书记,人是铁饭是钢,您还没吃晚饭呢。工作再忙,您也得注意身体。”

说完,秘书小钟不等陈俊博开口,直接侧头对司机说道:“冯海,咱们先送书记回家吃饭。”

陈俊博看了看小钟,并没有出言制止。

秘书小钟随即侧身回头解释道:“陈书记,您别生气,我跟冯海是您的秘书和司机,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您的身体健康。”

陈俊博看了眼手表,道:“那就先回家吃饭吧……”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小钟,你通知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十一点半召开局党委会议。”

另一边,张爱国“目送”陈俊博的专车离开后,立即给县检察院检察长邹宇辉打去了电话。

今天陈俊博的强硬“发难”,已经让张爱国意识到这次的事非比寻常了。

他心里盘算着,公安局就算想“折腾”也无妨,只要检察院不批捕就有转圜余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若认为需逮捕,一般应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能延长到三十日。而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书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所以啊,检察院不批捕的话,一般嫌疑人最多关14天,重大嫌疑分子最长37天,之后必须立即释放。若公安局需要继续补充侦查的,也会依法办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只要检察院不批捕,这次张爱国同样有信心让儿子张彬再次全身而退…

电话接通后,听说张彬被县公安局带走,甚至后续还会向检察院提请批捕,邹宇辉心里咯噔一下。

张彬的所作所为,说含蓄一点,邹宇辉同样有所“耳闻”;说直白一点,邹宇辉对张彬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清二楚!

对于张爱国电话里的隐晦暗示,邹宇辉犯了难,想拒绝却又不敢…

邹宇辉是从陆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位置上升任的县检察院检察长。当初能跨单位晋升副处级,得益于张爱国、陈俊博和杨奇胜三人的鼎力支持。

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作为公检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县政法委书记陈俊博的重点管辖领域,甚至是权力“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