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太阳落山前,刚好回到老金沟。
李萍早早做好了晚饭,就等着几个人回来,等天黑了之后还得放电影。
饭桌上摆着个搪瓷饭盆,里边放着一个个,看起来发黑的球状物。
姜书勤瞅了一眼,紧接着皱起了眉头。
“干娘,您做的这叫啥,咋跟喂猪的一样。”
乡下人到了秋天,会用自制的工具加工土豆粉,剩下的残渣用来喂猪。
当然到了灾荒年,这些都是好东西,哪能舍得浪费。
李萍在地上忙着盛饭,熬好的大碴粥,锅里散发着玉米的清香。
“你这孩子没见过也不能乱说,这个是野菜团子,是棒子面掺入小麦粉,再加上泡好的野菜叶子蒸熟的。”
喂猪?猪能有这样的伙食,得是啥样的家庭条件。
院里的那头母猪,每天都是泔水加麸子,往猪食槽子加进去,不到几分钟吃个干净。
才半个来月,十几头小野猪,长到了十多斤重。
跟预想中的不同,小野猪身上野性退化了不少,身上的猪毛摸起来,也没那么硬。
林芸放学之后,第一件事进猪圈,抓几只小野猪陪她玩。
“这就是野菜团子,我只是听过没吃过,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姜书勤和村里人不一样,打小没怎么吃过苦,爸妈上班能拿工资。
看着盆里还在冒热气,直接伸手去拿,烫的她连忙把菜团子,放在林北手里。
“好烫……好烫……”
一边在叫着,一边用手捏着耳垂。
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被烫伤先捏耳朵,不应该先去找凉水吗?
“这孩子毛毛躁躁,刚出锅没多长时间,不用上手就知道烫。”
李萍哭笑不得,别看这个干女儿是从城里来的,感觉更像乡下人。
身上没那种城里人的怪毛病,住在她家经常帮着做家务。
“就算烫手,也不应该扔给我啊,我又不是铁打的!”林北此刻说道。
屋里几个女人,就跟没听见似的,完全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完了,在这个家里边,自已的地位越来越低了。
有了吃亏的教训,姜书勤这次乖乖拿起筷子,串着个菜团子咬了一口。
吃起来味道有点怪怪的,麦子的香味混合着野菜,以前没发现野菜团子,竟然能有这么好吃。
“真香……”
炕上没了林北的位置,他只能坐在地上的小板凳,端着饭碗拿着两菜团子。
姜书勤就跟护食的狗,尝到菜团子好吃,赶忙给自已碗里放了七八个,生怕抢不过林芸。
小丫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饭量能赶得上成年小伙子。
眨眼的功夫,四个菜团子下了肚,就着腌好了的鬼子姜,别提有多好吃。
过年前个子不到一米二,过完年直接蹿到快一米四。
林北一边吃饭,一边剥了根葱,还没来得及吃几口,就听见外边有人敲门。
汪汪汪……
两只小猎犬,立马扑到大门口。
闻了闻气味是熟人,那股要吃人的架势,变得缓和了许多。
除非擅自闯入他们家,小猎犬不会随便咬人,平时就在院里打闹、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