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不断流逝。日钢内部决定强行推进融资计划的进行,对工会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如果这个时候战略投资、融资计划一齐中断,再加上罢工影响,那么日钢就是真的完了!银行、未来空间的律师、会计师固然在工厂的现场工作受阻,但他们仍然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推进着项目的进度。
然而,此时,这些日钢的高层们,并不知道,针对日钢的破产申请,已被递交到了法院。这份破产申请,将会打乱他们此前的所有构想,掀起惊天骇浪。
东京高等裁判所,收到北原提交的破产申请后,自然是如临大敌。要知道,这个对象可是日钢,东洋最大的钢铁企业。即便是东京高等裁判所,他们也不敢轻易地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如果只是单独一家企业申请日钢破产,那么恐怕东京高等裁判所想都不会想,就驳回了。而现在是有超过上百家承包商同时提出申请。并且,这位律师的材料做得非常细致,这些债权是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从举证责任的角度上看,几乎无法对这位律师的材料提出任何挑剔之处。
这样一来,一个大难关就放在了裁判所的面前。
要知道,日钢的体量和规模,决定了这家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产业界,造成极大的影响。即便是法院,也会顾忌这潜在的后果。
裁判所内迅速召开了法官会的议进行讨论。裁判所当然知道兹事体大,于是反复召开一轮又一轮的会议对北原的材料进行研讨。裁判所的保密工作是做得很好的,仅限于参与法官会议的数位高级法官知晓。
因为,裁判所也十分清楚,一旦消息走漏,恐怕就会迎来各方对司法的干预。要知道,日钢每年也为当地贡献着庞大的税收,贸然就企业破产裁定受理的话,恐怕地方上的议会和市政厅的代表,马上就冲到裁判所了。
但是,面前这位律师提交的材料是无可挑剔的。
裁判所是多么希望能够在北原的材料找到一些漏洞,好驳回申请。
然而,他们做不到。
即使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法官会议,审阅北原的材料也是如此。
一个烫手的山芋,这次是真的扔给裁判所了。
甚至有法官也去查阅了过往的新闻报道,的确是屡屡有日钢陷入财务困境的传闻。
但无论怎么样,这位北原律师在材料中展示的事实是惊人的:
日钢为了不支付承包商结算款,竟然发行一种名为“A证”的文书,用来给承包商去抵扣上游供应商的债务。即使是见过无数大案要案的高等裁判所的法官,也被日钢这种操作手法给震惊到了。
再加之,有一百多位车间承包商联合提出申请。
东京高等裁判所,即使是想当鸵鸟,暂时驳回这个申请也很难。
最终,在法官会议上,高级法官们一致认为,日钢即使真的进入破产程序,预计内阁也不会坐视不理,大概率,也会有从破产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可能性。于是,在经过慎重商议之后,东京高等裁判所决定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处理,将北原提出的申请,发至日钢。
如果日钢不能在七日内,提出有效的异议,那么这起针对东洋最大钢铁企业的破产程序,就将真正开始了……
……
……
就在东京裁判所将破产申请转发给日钢的同时——